寨卡病毒是屬於單鏈RNA過濾性病毒,主要是透過埃及斑紋伊蚊傳播,寨卡病毒也可透過與受感染的性伴侶性交而傳播,或在懷孕期間從母體傳染給胎兒。
潛伏期為3-14日。大約只有20%的患者會出現徵狀,而病徵亦不明顯,包括發熱、紅疹,肌肉疼痛及關節痛。
寨卡病毒可於懷孕期間由母體傳染給胎兒,引致嬰兒出現小頭症(microcephaly)及其他先天異常,統稱為先天性寨卡綜合症。小頭症是因為腦部發展異常或腦部組織流失而引起,孩子的狀況會因腦部受損程度而有所差異。先天性寨卡綜合症還包括其他異常,例如肢體痙攣、肌肉張力過強、眼睛異常及聽力下降。因懷孕期間感染寨卡病毒而引致有胎兒先天性異常的機率仍未被確定,估計約為5-15%,而此情況可源自有徵狀或無徵狀的感染。
吉巴氏綜合症和其他腦神經系統疾病,包括腦膜炎、腦炎和脊髓炎。
現時最有效的方法是預防被蚊叮咬。
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署及香港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建議孕婦或準備懷孕的婦女,不應前往寨卡病毒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為避免因性交而傳播寨卡病毒,外遊人仕於受影響地區旅遊時,應避免性交,或可使用避孕套作為避孕及預防措施。男性從受影響地區回香港後應避免性交最少3個月,而女性則應避免性交最少2個月,或使用避孕套;懷孕婦女於生產前,應避免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伴侶性交或應使用避孕套。
在受影響地區期間,外遊人士應嚴謹遵行防蚊措施。包括(a)無論日間或晚上按指示使用含EPA批準的DEET驅蚊劑,(b)穿淺色寬鬆的長袖衣服及長褲以遮蓋外露的皮膚,(c)避免使用有香味的化妝品及護膚品,(d)逗留在有空調的地方或室內,及(e)在衣服上塗上百滅寧(並非塗於皮膚)。DEET及百滅寧均對懷孕安全。
外遊人仕到訪受影響地區後的21天內,仍要繼續使用驅蚊劑,以避免交差傳播。
感染寨卡病毒的病情一般都比較輕微,只需一些舒援症狀的治療,包括休息、多喝水、服用必理痛以舒緩痛症及發熱。如要服用阿士匹靈或非類固醇類消炎藥(NSAID),必須先排除登革熱的可能(症狀與寨卡病毒相似,但潛伏出血的併發症)。如症狀惡化,應向醫生求診及聽從醫生的建議。暫時並沒有治療寨卡病毒的藥物或疫苗。
建議夫婦均應避免到寨卡病毒傳播的地區旅遊,由於受影嚮之地區會有轉變,計劃旅遊前應參考相關資料。
想知道更多關於寨卡病毒的資料,可瀏覽衞生署網頁:
https://www.chp.gov.hk/en/healthtopics/content/24/43088.html
關於寨卡病毒傳播的地區資料可於以下網頁查閱:
https://www.chp.gov.hk/en/features/43209.html
https://www.gov.uk/guidance/zika-virus-country-specific-risk#atoz
https://wwwnc.cdc.gov/travel/page/zika-travel-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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