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是一种由过滤性病毒所引起的肝脏感染发炎,继而破坏肝脏细胞并损害肝功能。
急性乙型肝炎是指短暂性的肝脏发炎。病征包括丧失食欲、身体虚弱、作呕、疲劳、全身疼痛、眼白和皮肤变黄(黄疸病)和茶色小便,偶尔也有严重肝炎个案引致昏迷及死亡。这些病征在感染后六星期至六个月才会出现,也有受感染的人士是没有病征的。大部份受感染的人士,特别是成年人,不靠治疗也能消除病毒而终身免疫。如果患者未能清除病毒,便成为乙型肝炎带菌者或称慢性乙型肝炎病患者。约5%成年受感染人士会变成终生带菌者,而婴儿受感染后则有90%的机会成为带菌者。
慢性乙型肝炎是指终生都带有病毒并因此而长期患有肝脏发炎。根据统计,香港约有8%的人口是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即使没有病征,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也可将病毒传染给别人。约20%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会在10至20年后发展成为肝硬化患者,而当中10%更会进展成为肝癌病人。
乙型肝炎是透过血液或体液(例如精液或阴道分泌物)传播的。所以,病毒可经以下途径传染,包括性接触、输血、针刺或共同使用受污染的针嘴进行注射、针灸、纹身或穿耳。乙型肝炎带菌的母亲也可于分娩时把病毒传给初生婴儿。
目前尚未有针对急性乙型肝炎的特别治疗,患者只需服用止痛药以舒缓病征。部份患者可能需要住院。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需定期监察肝脏,建议由肠胃肝脏专科医生跟进及评估,然后因应情况的严重性而决定是否需要治疗。现时有药物可抑制病毒的生长以防止其对肝脏造成破坏。
避免直接接触乙型肝炎患者或带菌者的血液或体液,这包括避免性滥交和正确地使用避孕套。如果工作上有需要与病者接触,则应严格遵守预防措施。
乙型肝炎带菌的母亲在分娩后,其所生的婴儿须于出生后尽快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以防止病毒在分娩期间经母亲传给婴儿;此外,婴儿亦须接种标准剂量的乙型肝炎疫苗。
接种疫苗是最有效地预防乙型肝炎的方法。约95%的人士在六个月内完成三次注射后能产生长期的免疫力。体内没有乙肝病原(HBsAg)和抗体(HBsAb)的人士可考虑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如果你有以下情况,则不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曾对乙型肝炎疫苗有过敏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非常常见(≧1/10) 或常见(1/10–1/100)之反应: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不常见之反应(1/100–1/1,000):
罕见(1/1,000–1/10,000)或极罕见 (<10,000)的反应也有记录,包括脑神经系统疾病,例如感觉异常、瘫痪、抽搐、脑膜炎和脑炎;血液系统疾病,例如血小板减少症;肌肉骨骼系统病,例如肌肉疼痛;等。在极罕见的情况下 (<1/10,000),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在完成注射第3针疫苗后4周,可验血检查乙型肝炎抗体的水平(HBsAb),以确认身体是否已产生足够的抗体(保护性水平≧10mIU / mL)而达到保护的作用。
约有5–10%的人士完成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系列后,体内乙型肝炎抗体(HBsAb)水平不达标,这可能是因为自身已感染了乙型肝炎。在此情况下,应再检测是否已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sAg);如果乙型肝炎病毒(HBsAg)仍然属阴性,才被诊断为“对疫苗无反应者”。
对疫苗无反应者(HBsAbs < 10 mIU / mL),在验血显示乙型肝炎病毒(HBsAg)属阴性后,可考虑重新接种其他品牌的3剂疫苗系列。对最初的3剂疫苗系列没有反应的人士,有30%–50%的机会在接种第二次3剂疫苗系列后能产生抗体。需重新接种疫苗者在最后一次注射该系列疫苗的1–2个月后,应再检测乙型肝炎抗体(HBsAb)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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